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特別門診會診服務費/每次(提供疫苗諮詢、兒童發展諮詢、兒童疾病諮詢、親職教養諮詢等特別門診服務費),費用1,500元整;自8月12日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特別門診會診 服務費/每次(提供疫苗諮詢、兒童發展諮詢、兒童疾病 諮詢、親職教養諮詢等特別門診服務費),費用新臺幣 1,500元整;自113年8月12日生效,請查照。#1225
說明: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3年8月9日羅博醫字第 1130800035號函辦理。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7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