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研訂「稽徵機關核算113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及 「113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如貴會有相關意見, 惠請於113年8月14日前依附表格式填列並提供統計數據或 具體事證,以供研擬之參考,請查照。#211
說明: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3年7月19日北區國稅綜所遺贈字 第1132013766號辦理。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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