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醫療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第 六十四條之一,於113年7月30日以衛部醫字第1131663282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1225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7月30日衛部醫字第1131663282C號函 辦理。
二、隨文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醫政科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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