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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函全聯會 有關建議對成人預防保健之篩檢年齡,由40歲降至30歲,以具體實現「預防重於治療」案
主旨:有關貴會建議對成人預防保健之篩檢年齡,由40歲降至30 歲,以具體實現「預防重於治療」案,復如說明段,請查 照。#697
說明:
一、復貴會113年7月18日全醫聯字第1130000900號函。
二、三高是所有重要慢性疾病的根源,早期發現三高,及早診 斷及介入危險因子管理,預防進展為慢性病,是投資健康 台灣的關鍵。
三、感謝貴會所提調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提供年齡之寶貴建 議,本署刻正爭取預算並研議優化策略,將以民眾權益優 先考量,亦感謝支持預防保健業務,共同守護國民健康。
正本: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本:台北市醫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醫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縣醫師公會、社團法 人新北市醫師公會、社團法人臺中市醫師公會、嘉義市醫師公會、花蓮縣醫師公 會、社團法人臺中市大臺中醫師公會、社團法人嘉義縣醫師公會、社團法人桃園 市醫師公會、新竹市醫師公會、新竹縣醫師公會、苗栗縣醫師公會、彰化縣醫師 公會、南投縣醫師公會、社團法人雲林縣醫師公會、社團法人台南市醫師公會、 屏東縣醫師公會、宜蘭縣醫師公會、台東縣醫師公會、金門縣醫師公會、基隆市 醫師公會、連江縣醫師公會、澎湖縣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