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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減重中心體適能特別門診/每次(含醫師看診、初步評估),費用新臺幣1,800元整;自6月24日生效
主旨:新增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自費項目:減重中心體適 能特別門診/每次(含醫師看診、初步評估),費用新臺 幣1,800元整;自113年6月24日生效,請查照。#1225
說明:依據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及醫療財 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113年6月19日羅博醫字第 1130600105號函辦理。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7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