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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請 推薦符合台灣醫療典範獎受獎資格者,經評選審核通過,將於11月9日(六)第77屆醫師節慶祝大會中表揚

主旨:函請貴會(院)推薦符合本會台灣醫療典範獎受獎資格者, 經本會評選審核通過,將於113年11月9日(星期六)本會第 77屆醫師節慶祝大會中表揚,請 查照。#170

說明:

一、依據本會台灣醫療典範獎暨台灣醫療貢獻獎施行辦法辦 理,並請詳閱本辦法第十條「撤銷資格」之相關規定。

二、檢附本會台灣醫療典範獎暨台灣醫療貢獻獎施行辦法暨推 薦表各乙份,請於113年7月31日前依式填報,逾期恕不受 理。

三、本獎施行辦法及推薦表格電子檔可至本會網站 (https://www.tma.tw)下載。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各級醫院院長室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