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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傳真 衛福部預告修正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醫療區域劃分,若有修正建議,請於5/29回傳公會,以利彙轉

【衛福部預告修正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醫療區域劃分】

一、衛福部113年5月15日衛部醫字第1131663823號公告(如附件),鑒於醫院 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六條所定之醫療區域劃分規定,迄今已逾十年,為 使醫療區域劃分符合目前民眾醫療需求,並可因應未來人口結構改變及城 鄉差距變遷等環境變化,妥擬具醫院設立或擴充許可辦法第六條附表修正 草案。

二、修正重點如下:

(一)北區次醫療區域劃分為二區,臺北市士林區及北投區仍為北區:石門 區、三芝區、淡水區、八里區為淡海大醫療區域,現行西北區次醫療 區域調整為五股區、三重區、蘆洲區、林口區、泰山區。

(二)桃園二級醫療區內次醫療區域重新調整為桃園、中壢、八德等三個次 醫療區域。

(三)合併現行草屯次醫療區域及南投次醫療區域為南投次醫療區域。

(四)嘉義次醫療區域之水上鄉劃入太保次醫療區域。

(五)高雄次醫療區域之鼓山區劃入岡山大醫療區域。

(六)臺東大醫療區域之卑南鄉劃入關山次醫療區域。

(七)花蓮次醫療區域之壽豐鄉劃入鳳林次醫療區域。

三、貴會如對於該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113年5月30日前以 Email(perle@mail.tma.tw)回復本會,俾便彙整研議後提供衛福部參考。亦可於該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還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陳述意見或洽詢, 並請副知本會。謝謝 !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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