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疾管署因應醫療(事)機構自5月19日起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修訂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有關民眾與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及因應作為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因應醫療(事)機構自本(113) 年5月19日起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修訂COVID-19感 染管制措施有關民眾與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及 因應作為,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5月15日疾管感字第 1130500238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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