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113年診所高齡友善健康促進自評作業說明」

主旨:檢送「113年診所高齡友善健康促進自評作業說明」,請 協助轉知並鼓勵所屬會員參加,請查照。#233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5月9日國健慢病字第 1130660344號函辦理。

二、爲協助國內健康照護機構提供高齡友善健康促進服務,衛 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委託長庚學校財 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辦理高齡友善服務診所自評作業。

三、113年自評作業說明如下(詳如附件):
(一)申請資格:有意願參與自評之西醫(不限科別)診所 (不含牙醫、中醫診所)。
(二)申請方式:採線上作業。
(三)評核方式:請見作業說明。
(四)自評結果:
1、自評結果通過之診所,由國健署函文通知。
2、自評通過效期:3年(自通過自評下一年度起算),如 113年通過自評,效期為114年至116年。

四、期程規劃:
(一)公告作業說明:以核定日為公告日。
(二)受理診所線上申請:113年5月27日至7月31日止。
(三)委員審查作業:113年8月1日至9月15日止。
(四)公告審查結果:113年10月9日前。

五、請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有意願參與本年度自我評核 之診所,依附件作業說明之期程規劃辦理線上申請作業。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長庚科技大學聯絡人:陳羽柔助理 (電話:03-2118-999#3364,電子郵件:yrchen02@mail. cgust.edu.tw)。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保健科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