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理事長傳知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之適用期限,至本年4月30日截止

  • 理事長5/1 Line傳知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之適用期限,至本年4月30日截止,並同步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65足歲以上及5足歲以下,5/1以後可繼續開公費克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