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辦理「宜蘭縣113年度基層診所督導考核暨品質提升輔導訪查」
主旨:為本局辦理「宜蘭縣113年度基層診所督導考核暨品質提 升輔導訪查」一案,請查照。#1223
說明:
一、依據醫療法第28條及醫療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辦理。
二、旨案考評針對112年底開業之基層醫療院所全面進行自評作 業計350家。另擇診所三分之一家數及擇衛生所二分之一家 數進行實地查核,共計123家。
三、另為辦理「113年度診所感染管制之督導考核」及「113年 度中藥藥政業務稽查暨上市中藥監測計畫」,請各診所依 相關規定,落實辦理。
四、檢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113年度基層醫療機構督導考核自 評表」及實地訪查行程表各1份,請貴所逐項自我檢視,詳 實填寫,並於本(113)年5月20日前擲回本局,倘填寫有 疑義,請洽本案承辦人鄭先生。
五、副本抄送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及宜蘭縣中 醫師公會。
正本:宜蘭縣各衛生所、宜蘭縣西醫診所、宜蘭縣牙醫診所、宜蘭縣中醫診所
副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本局企劃科、本局疾 管科、本局食藥科、本局醫政科
自評表(請列印填寫紙本寄回,勿寄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