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建議行政院及經濟部,有關醫療院所電價比照社福單位凍漲不調整一案,經濟部於5/1函復如附件

主旨:本會建議行政院及經濟部,有關醫療院所電價比照社福單 位凍漲不調整一案,經濟部於5月1日函復如附件,請 查 照。#153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113年5月1日經能字第11358001771號函辦理。

二、本會於113年3月28日以全醫聯字第1130000393號函請行政 院及經濟部,建議醫療院所電價比照社福單位凍漲不調 整,副本諒達。

三、經濟部於113年5月1日函復重點略以:
(一)考量地區醫院經營較為困難,且多位於非六都核心區域 (含離島偏鄉),影響民眾就醫較大,地區醫院電價調漲 差額今年將由政府補助台電公司之1,000億元總額內吸 收,自114年度起,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 應。
(二)有關診所部分,其用電量較小,多採住宅或小商店電價 (累進電價),而在照顧民生考量下,住宅700度以下、小商店1,500度以下微調3~5%。至用電量較高之診所,可 評估改選時間電價計費,且選用後搭配在尖峰時間節約 用電,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台電官網有提供時間電 價試算服務,讓用戶易於瞭解方案內容並進行電費試 算。
(三)有關大型醫學中心部分,其電費占營業成本比重約0.5 ~1%。經濟部已整合產業發展署、商業發展署、中小及新 創企業署、能源署及台電公司成立「節電服務團」,與 衛福部協助大型醫療機構節電,並提供節電改善相關補 助。另醫院亦可參與台電需量反應措施,於指定時間減 少用電,有助節省電費負擔。

四、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台灣社區醫院協會、中華 民國區域醫院協會、中華民國公立醫院協會、社團法人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 中華民國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基層醫療協會、中華民國基層醫師協 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台灣醫務管理學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