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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為防杜含麻黃素類製劑流於非法濫用,請配合相關稽查事宜
主旨:為防杜含麻黃素類製劑流於非法濫用,惠請轉知所屬會 員,配合相關稽查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7月16日FDA藥字第 1081407274號函辦理。
二、為防杜含麻黃素類成份製劑流於非法濫用,衛生福利部食 品藥物管理署每季會針對單月購買麻黃素類製劑達2,000粒 以上之機構業者名單,交付地方主管機關持續追蹤製劑流 向,進行查核工作。
三、請藥事人員對於含麻黃素類製劑藥品的供應,應遵循下列 事項:
(一)處方藥品應依處方箋調劑供應,違者依藥事法第50條併 同法第92條規定裁處。
(二)藥局販售麻黃素類指示藥品,每人每次購買之最大限量 為7日用量,超出7日量者,藥局應設簿冊登載購買者姓 名、連絡方式、購買原因等供查核。違者依藥師法第 15 條第1項第l款及其施行細則第6條第l項規定裁處,另依藥師法第21條規定,將藥師移付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