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轉知 衛福部有關醫療機構推行腹膜外剖腹產,不得向產婦加收2萬元不等之醫療費用,並應落實腹膜外剖腹手術之告知同意義務案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醫療機構推行腹膜外剖腹產,不得 向產婦加收2萬元不等之醫療費用,並應落實腹膜外剖腹 手術之告知同意義務一案 ,請查照。#1225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2月27日衛部醫字第1121670583號函 辦理。

二、隨文檢附原函影本。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
副本:本局醫政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