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教育訓練 規定」,惠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2月16日國健慢病字第 1130660060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服務品質增進醫師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相關知能,調 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教育訓練規定如附件。有關「成人預 防保健暨慢性疾病防治資訊系統-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教育訓 練課程專區」已建置完成,於113年3月5日開放執行資格線 上課程,另預計於114年1月1日開放繼續教育訓練課程。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