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有關健保署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 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2年12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 不展延許可證者,將自113年4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49 項)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 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2年12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 不展延許可證者,將自113年4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49 項)案,請查照。#1219

說明:相關資料可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下載 擷取(網址:https://www.nhi.gov.tw/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 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 /113/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將於113年4月1日取消健保給 付特材品項表)。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本縣各醫院
副本: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