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函知「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 服務據點聯絡窗口一覽表」,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1月18日衛部心字第1130100104號函副 本【如附件】辦理。
二、透過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 署自110年起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 點,鼓勵精神障礙者經由參與協作據點活動,發展互助群 體,建立社會支持網絡。為強化衛政體系與精神障礙者協 作模式服務據點之合作,請轉知所屬(轄)轉介合適個案至 公告各縣市「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
三、相關訊息刊登本會官網。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