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傳染病分類」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3年1月19日以衛 授疾字第1130100040號公告修正,茲檢送前揭公告掃描檔 (含附件)1份,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30100044號函 辦理。
二、本次修正第二類傳染病「猴痘」名稱為「M痘」。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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