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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衛福部 建請部釐清有關醫療保健支出占GDP比例之計算方式

主旨:建請 貴部釐清有關醫療保健支出占GDP比例之計算方式, 請 查照。#122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2年11月1日第13屆第4次醫療政策委員會會議結 論及112年11月19日第13屆第6次理事會報告通過辦理。

二、日前多有論者呼籲台灣目前經常性醫療保健支出占國民生 產毛額(GDP)6.6%占比過低,目標應逐年提升至8%。

三、然報載 貴部表示,6.6%占比數字將再與主計總處重新計 算、釐清,因目前計算方式可能包含經常性醫療保健支出 (CHE)、國民醫療保健支出(NHE)等實質內容,與國際 或有所差異,預計112年底前完成估算,並會推出相關政 策。

四、爰請 貴部釐清惠復有關醫療保健支出占GDP比例之計算方 式,俾便整體醫療政策研議參考。

正本:衛生福利部
副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