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轉知 衛福部函覆本會所詢112年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之參與醫師應完成該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上之醫師意見書訓練課程及跨專業合作議題相關疑義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覆本會所詢112年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 師照護方案之參與醫師應完成該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 位學習平台」上之醫師意見書訓練課程及跨專業合作議題 相關疑義,請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1月4日衛部顧字第1120154759號函辦 理。
二、本會前於112年12月25日以全醫聯字第1120001607號函請衛 生福利部就參與112年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應 完成該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上之醫師意 見書訓練課程及跨專業合作議題之對象釋疑(副本諒達)。
三、113年1月4日衛生福利部函覆重點略以:醫師如具備以下條 件之一,即取得參與旨揭方案並開立醫師意見書之資格:
(一)完成衛福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臺」上的醫 師意見書訓練課程及跨專業合作議題。
(二)考量「長期照護醫師意見書」格式修訂,為使112年7月1日前已參與旨揭方案之人員熟悉新版格式,以增進長期 照顧與醫療照護品質,醫師如已取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 之醫事人員認證,且於113年7月1日前完成衛福部「長期 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臺」上的醫師意見書訓練課 程,亦得繼續開立醫師意見書。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