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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知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公布

主旨:轉知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六十四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六 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業奉總統108年6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21號令修正 公布,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8年6月25日衛生福利部衛授疾字第1080004738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本次修正重點:考量謠言或不實訊息之散播,已嚴重影響國 人社交生活及社會安寧,而現今資訊流通速度極快,謠言 或不實訊息所產生之影響亦隨傳播速度等比層升。鑑於傳 染病流行疫情等資訊之正確性,影響民眾生活及公共安全 甚鉅,若有針對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為發表 或以任何方式散播,皆會造成民眾大規模之恐慌並危害公 共安全,爰擬具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就散播有關傳染 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提高罰金額度上限;另違反本法第九條規定者,加重 罰鍰額度,以收終止謠言或不實訊息傳播之效。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