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訂定「長照服務照顧組合新增及修訂作業原則」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訂定「長照服務照顧組合新增及修訂作業 原則」,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2年11月13日衛部顧字第1121963210號函 【如附件】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辦理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附表4照顧 組合之新增及修訂作業,特訂定本原則。未來長照服務照 顧組合新增及修訂提案之辦理進度,將公告於該部1966專 區。

三、相關訊息刊登本會官網。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