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食藥署函知訂定「藥品採用電子仿單辦理原則」,並自函告日(9月26日)起施行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知訂定「藥品採用電子 仿單辦理原則」,並自函告日(112年9月26日)起施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9月26日FDA藥字第 1121410123號函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知訂定「藥品採用電子 仿單辦理原則」,並自函告日(112年9月26日)起施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121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2年9月26日FDA藥字第 1121410123號函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