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9/13公告預告「醫療法第108條第4款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112年9月13日衛部醫字第1121667589號 公告預告「醫療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款中央主管機關規定 禁止使用之藥物」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對照表各1 份,請查照。#121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9月13日衛部醫字第1121667589A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貴會如對於該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該 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20日內逕向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陳述意 見或洽詢,並請副知本會。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