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勞動部修正發布「雇主申請招募第 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 定之文件」及「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 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各1份,敬請 配合辦理,請查照。#1225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8月28日衛部醫字第1121667592號函 辦理。
二、隨文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宜蘭縣 長期照護服務管理所
副本:本局心理衛生及毒品防制科(含附件)、本局醫政科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