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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 為維護病患與醫事人員之健康及安全,食藥署將重新實施禁止製造及輸入含粉醫用手套政策,請依說明段辦理
主旨:為維護病患與醫事人員之健康及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 物管理署將重新實施禁止製造及輸入含粉醫用手套政策, 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1239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下稱食藥署)112年8月25 日FDA器字第1121605086A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病患與醫事人員之健康安全及順應國際趨勢,食藥 署自106年起評估含粉醫用手套(包含手術用手套及病患檢 查用手套)之安全性,因其含有之粉末可能導致病人體內 組織肉芽腫或傷口沾黏、增加醫療人員過敏反應及導致感 染源增加,進而增加環境細菌交叉感染之風險,鑒於前述 風險大於使用含粉醫用手套之利益,原訂自110年1月1日起 實施禁止製造及輸入含粉醫用手套政策,惟受新冠肺炎 (COVID-19)疫情影響,導致防疫期間國際間醫用手套供需 失衡,為避免國內醫用手套來源受限,爰暫緩實施。
三、現因國內疫情持續穩定趨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112年5月1日解編,又國內外醫用手套 之供需亦趨於穩定,故食藥署重新規劃將自114年1月1日起 實施禁止製造及輸入含粉醫用手套政策。
四、現行含粉醫用手套許可證,除已提出其粉末不會造成說明 段一所述風險之科學性佐證資料且經食藥署審查同意外, 其許可證將自114年1月1日起廢止或逾期失效,故無法再製 造或輸入含粉醫用手套,惟於113年12月31日前製造或輸入 之含粉醫用手套仍為合法產品,請協助配合旨揭措施,並 惠予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劑生公會、宜蘭縣西藥商業同業公 會、宜蘭縣商業總會、宜蘭縣各醫院
副本:本局食品藥物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