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核定之「診所辦理到宅專業評估 (開立巴氏量表)收費標準」及流程圖如附件供參,請 查 照。#123
說明:
一、依本會112年7月20日第13屆第7次常務理事會會議決定辦 理。
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業核定「診所辦理到宅專業評估(開立巴 氏量表)收費標準」及訂定流程圖,謹提供貴會於推動相關 業務之參考。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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