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勞動部公告修正「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 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並自112年6月30日生 效,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勞動部112年6月30日勞動發事字第1120509459號公告辦 理。
二、112年6月6日本會提報衛生福利部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居家 醫療照護整合計劃」之西醫診所,有意願成為「申請聘僱 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之專業評估被看護者醫療機構」 共計590家,經衛生福利部轉報勞動部,業經勞動部審核全 數獲採納(如附件)。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