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調降自費項目:COVID-19自費核酸檢驗-常規檢驗費用新臺幣2,600元整、COVID-19自費核酸檢驗-特急件費用新臺幣5,000元整;取消COVID-19自費

主旨:本縣醫療及護理收費標準,調降自費項目:COVID-19自費 核酸檢驗-常規檢驗費用新臺幣2,600元整、COVID-19自 費核酸檢驗-特急件費用新臺幣5,000元整;取消COVID19自費核酸檢驗-快速檢測,自112年6月28日生效,請查 照。#1225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 13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094號函、宜蘭縣醫療機構醫療費 用收費核定作業要點、醫療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 醫院112年5月29日羅博醫字第1120500173號、國立陽明交 通大學附設醫院112年5月31日陽明交大附醫歷字第 1120003935號及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 112年6月15日天羅聖民字第112000062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訊息請各醫療機構公開揭示,供民眾就醫選擇參考。

正本:本轄各醫院、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牙醫師公會、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宜蘭縣 各衛生所
副本:宜蘭縣第17屆醫事審議委員、本局醫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