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醫療費用申報總表線上 確認作業」新增醫院授權人員執行一案,請查照。#131
說明: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5月19日健保醫字第1120662070 號函(如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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