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公告預告「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四條附表一甲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 六條、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四條附表一甲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9日衛部照字第1121560420B號函(如 附件)辦理。

二、修正條文中與醫師會員較為相關之修正處為附表一甲,如 下:考量兒童就醫科別之可近性及便利性,爰於附表一甲 之類別四之鑑定向度b440呼吸功能及s430呼吸系統構造鑑 定人員資格條件增列專科醫師科別。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 公報次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 康照護司。

四、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