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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邱泰源委員 針對「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意見,謹提供貴委員問政參考

主旨:檢送本會針對「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意見,謹提供貴委員問政參考,請 察照。#124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2年3月8日第13屆第2次醫事法規委員會結論辦 理。

二、本會針對立法院第10屆林為洲版、楊瓊瓔版、邱泰源版、 張育美版「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內容,經本會112 年3月8日第13屆第2次醫事法規委員會研議,意見如下,謹 提供 貴委員問政參考:
(一)本會重申各版本草案中所訂之評鑑規定,因於現行法令 已訂有規定,建議回歸各機構原有之規範即可,避免法 律條文疊床架屋。
(二)本會對 貴委員所提之「國民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 案」版本,敬表支持。

正本:立法委員邱泰源國會辦公室
副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