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公告預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 續教育及登錄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 查照。#123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2年5月2日衛部顧字第1121960298B號函(如 附件)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兼顧實務各界對長照人員接受原住民族與多 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課程之規定、繼續教育辦訓機構 資格、登錄長照服務單位以一處為限調整建議,並落實長 照人員專業責任,提升照顧品質,爰擬具本辦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重點略以:
(一)第九條:修正「第一項繼續教育課程,應包括相關機關 所定原住民族、多元族群文化敏感度及能力之課程各達6 點,並以每年各1點為原則」。(修正前為「第一項繼續教育課程,應包括相關機關所定原住民族與多元族群文 化敏感度及能力之課程達12點,並以每年2點為原 則。」)
(二)第十一條:增加辦理長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之「辦訓資 格」。(各縣市醫師公會已明列附件二中)。

三、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敬請於112年5月 18日前以email或傳真方式回覆本會,俾提112年5月23日第 13屆長照小組第二次會議進行討論。

四、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