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健保署函知 有關署辦理「112年度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臺北業務組轄區之新北市雙溪區、萬里區、三峽區及石門區等4個施行區域,尚無院所申請巡迴醫療服務計畫一案,請院所申請

主旨:有關本署辦理「112年度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 案」,臺北業務組轄區之新北市雙溪區、萬里區、三峽區 及石門區等4個施行區域,尚無院所申請巡迴醫療服務計 畫一案,請貴會轉知會員並鼓勵所轄院所申請,詳如說 明,請查照。#6743

說明:

一、依據旨揭方案第六點(三)1.(3)暨第七點(一)3.(4)D.等規 定,新北市雙溪區為第三級施行區域,醫療資源導入較困 難,得開放診所及醫院共同承作,另新北市萬里區、三峽 區及石門區為第二級施行區域,承作單位為基層診所;經 查截至112年4月7日止,前開4個施行區域之原承作巡迴醫 療服務計畫之院所,本(112)年未申請延續參與旨揭方 案。

二、請貴會轉知會員並鼓勵有意願承作之特約院所儘速提出申 請,若同時有不同承作單位申請,由該施行區域原定之承 作單位(基層診所)先提出申請為優先辦理(以郵戳為憑);屬第三級醫院及基層診所共同承作之施行區域,不 在此限,合先敘明。

三、檢附「112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 案」供參(如附件)。

正本:臺北市醫師公會、社團法人新北市醫師公會、基隆市醫師公會、宜蘭縣醫師公會
副本: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