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就醫代為陳述病情或代為領藥作業流程」及「疫情期間延長遠洋漁船及國際航線船舶出海船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每次調劑之總用藥
主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知「因應 COVID-19(新冠肺炎)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就醫代為陳述 病情或代為領藥作業流程」及「疫情期間延長遠洋漁船及 國際航線船舶出海船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每次調劑之 總用藥量至多為一百八十日」等2項措施,修訂實施期間 至112年12月31日(含)止,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 31日肺中指字第1123800096號函副本辦理。
二、修訂之「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 就醫代為陳述病情或代為領藥作業流程」及其問答集如附 件。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