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 法」第十五條,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23日以衛部 保字第112126010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 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詳 如附件,請 查照。#152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112年3月23日衛部保字第1121260100C號函辦 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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