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衛福部公告修正「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部分項目,新增照顧組合「編號AA12開立醫師意見書」,給(支)付價格1,500元,原民區或離島支付價格1,800元,自「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部 分項目,新增照顧組合「編號AA12開立醫師意見書」,給 (支)付價格1,500元,原民區或離島支付價格1,800元,自 「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公告日生效,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8年5月17日衛部顧字第1081961311號公 告辦理。

二、為提供民眾週全的長照服務,本會邱理事長泰源一直指示 長照專案小組全力呈現醫師在長期照顧中扮演的角色,依 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8條第3項「接受醫事照護之長照服務 者,應經醫師出具意見書」,特責由本會老人醫療與長照 專案小組研議各種配套建議方案,包括醫師意見書之格式與內容、爭取新增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照顧組合項目 新增A碼「長期照顧醫師意見書」,建議支付價格1,500~2, 000元/次等。

三、現經衛生福利部正式公告列入支付項目「AA12開立醫師意 見書」如附件,期待提供民眾醫療與長照最週全的照護。 四、本函相關訊息刊登台灣醫界雜誌、本會網站及LINE@。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