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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有關111年12月份院所執行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按接種人次提供接種獎勵費用」核付情形,及接種資料上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異常處理

主旨:有關111年12月份貴轄合約醫療院所執行COVID-19疫苗接 種計畫「按接種人次提供接種獎勵費用」核付情形,及接 種資料上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異常處 理,詳如說明段,請查照。#1202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3月9日衛授疾字第1120200150A號函 辦理。

二、旨揭獎勵措施自110年6月7日起實施,前已完成111年11月 份獎勵費用核付作業。本次係依合約醫療院所(不含衛生 所)111年12月份接種並上傳NIIS符合規定之接種人次(包含 1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接種,並於111年12月份補上傳之 接種資料),經檢核計算後由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核付 作業。

三、查本次核算12月份接種費用時,發現仍有合約醫療院所延 遲多時始上傳接種紀錄或接種劑次、使用批號、接種日期 之批次錯誤,事後必須耗時費力進行系統資料修正,且影民眾接種權益,爰請合約醫療院所務必於每日上傳接種 資料前應先行檢視確認各項欄位資料正確無誤後,再執行 傳送作業,以避免影響民眾疫苗接種之權益。

四、針對合約醫療院所因資料上傳誤失,後續須於系統後臺再 行修正之異常情形,依111年12月20日修訂之「COVID-19疫 苗接種計畫大規模接種規劃及獎勵措施」,考量需耗費大 量行政資源處理異常資料,且影響民眾接種權益,旨揭獎 勵費以每劑50元核計,若每劑已核算100元者,則進行追 扣。

正本:COVID-19合約院所、宜蘭縣各衛生所
副本:本局疾病管制科、宜蘭縣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