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建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體察醫療院所辛勞,調整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進行藥物使用與流向自主清查作業方式
主旨:建請 貴中心體察醫療院所辛勞,調整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之醫事機構進行藥物使用與流向自主清 查作業方式,請 察照。#124
說明:
一、依據本會112年2月14日第13屆第1次醫療事業輔導委員會結 論辦理。
二、貴中心於112年2月6日以肺中指字第1120030004A號通知各 縣市政府衛生局,督導所轄開立或調劑COVID-19口服抗病 毒藥物之醫事機構進行藥物使用與流向自主清查作業,並 於112年3月10日前回復清查結果。
三、鑒於我國COVID-19疫情尚未緩解,每日確診人數以萬計, 醫療院所除原先醫療業務外,亦須照護高風險確診個案, 為避免增加醫療院所負擔,建請 貴中心先行核對「智慧防 疫物資管理系統」及「健保IC卡上傳口服抗病毒藥物登錄 耗用量」兩者數據有短差之院所,個別行文通知補正,避免全國醫療院所進行繁瑣清查作業,以提升行政效能。
正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副本: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