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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函知 有關高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AIRCON氣壓式血液 循環健康器」醫療器材產品回收一案

主旨:有關高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製造之「AIRCON氣壓式血液 循環健康器」醫療器材產品回收一案,詳如說明段,請查 照。#1239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112年1月18日新北府衛食字第11200833842 號函辦理。

二、案係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10月21日至旨揭公司查獲 「AIRCON氣壓式血液循環健康器」產品,該產品後經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判定應以醫療器材列管,惟該產品 未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已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 該局已命該公司,依據「醫療器材回收處理辦法」之第一 級回收相關規定於期限內辦理旨揭產品回收作業。

三、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或相關機構業者,倘有陳列販售本案 醫療器材,應配合旨揭公司辦理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安 全及權益。

正本: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劑生公會、宜蘭縣西藥商業同業公 會、宜蘭縣商業總會、宜蘭縣各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