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 衛福部函知,為利持續推動實施「居家失能個案家庭 醫師照護方案」,使個案之服務不中斷,於112年方案計畫書修訂完成前,請依該部110年1月12日公告之計畫書及 111年1月17日函賡續辦理

主旨:衛生福利部函知,為利持續推動實施「居家失能個案家庭 醫師照護方案」,使個案之服務不中斷,於112年方案計 畫書修訂完成前,請依該部110年1月12日公告之計畫書及 111年1月17日衛部顧字第1101963382號函賡續(附件)辦 理,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1月17日衛部顧字第1121960101號函 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