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健保署公告修正醫院及基層總額「健保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指標003-「醫院(西醫基層)耳鼻喉科門診局部處置申報率」,自2/1起生效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醫院及西醫基層 總額「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 式」指標003-「醫院(西醫基層)耳鼻喉科門診局部處置 申報率」,自112年2月1日(費用年月)起生效,詳如附 件,請 查照。#171
說明:依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12月29日健保審字第 1110122333號公告副本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各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