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衛生局函知 修訂之「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
主旨:檢送修訂之「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臨床 處置指引」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8年5月3日疾管防字第 1080200392號函辦理。
二、前因國際狂犬病疫苗貨源供應短缺,為確保高風險民眾獲得完整疫苗接種,疾病管制署爰於2018年7月調整狂犬病暴露後疫苗適用對象條件、區域範圍及接種劑次等規範,且 暫停提供赴高風險國家旅遊者暴露前接種。
三、經考量目前疫苗供應恢復平穩,且國內野生動物狂犬病疫 情仍持續,又民眾因工作、就學、旅遊等因素需前往狂犬病高風險國家,爰修訂旨揭臨床處置指引,調整狂犬病疫苗適用對象如下:
(一)暴露後預防接種:
1、建議之接種對象調整為「野生哺乳類動物」(如鼬獾、 白鼻心、蝙蝠、台東市錢鼠等),除錢鼠外,刪除暴露 地點之限制;流浪犬貓抓咬傷者維持暫不建議給予疫苗。
2、不符前述建議對象者如欲接種疫苗,可提供自費接種。
(二)暴露前預防接種:開放前往狂犬病高風險國家工作、就學、旅遊之民眾自費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