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建請 針對衛福部新增2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草案)之標準規範,於1/10前惠示意見
主旨:建請 貴會針對衛生福利部新增2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草 案)之標準規範,於111年1月10日前惠示意見,請 查 照。#121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8日衛部資字第1112660617號函 辦理(如附件)。
二、衛生福利部依據「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與格式之增修或廢止 提案及審查原則」,完成新增「呼吸器生理量測FHIR格 式」及「電子處方箋」共2類電子病歷交換欄位(草案)。 請 貴會於111年1月10日前惠復意見予本會,俾彙整提供衛 福部參考修訂。
三、本函相關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