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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 健保署公告「健保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試辦方案續行試辦2年至111年,110年與111年合併辦理,其目標值成長率、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格年度例行調整自112年4月1日生效,並廢止署

主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 標制」試辦方案續行試辦2年至111年,110年與111年合併 辦理,其目標值成長率、第一大類及第三大類藥品支付價 格年度例行調整自112年4月1日生效,並廢止該署111年8 月24日健保審字第1110671473號公告,請查照。#131

說明: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12月20日健保審字第1110672254 號公告(副本)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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