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利民眾於長假期間就醫參考之需,檢送112年度「中央 健康保險署健保資訊網路服務系統(VPN)應維護4日以上 長假期之服務時段」,請轉知並輔導所屬會員務必進行登 錄維護,請查照。
說明: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11月29日健保醫字第1110663784 號函(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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