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因應COVID-19確診個案隔離天數調整,請申報居家照護相關醫療照護費用時配合辦理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 COVID-19確診個案隔離天數調整,請申報居家照護相關醫 療照護費用時配合辦理,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1月 18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459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公文重點略以: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自本年11月14日起,調整採居家照護之COVID19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為5+n天」,本年11月 14日起(確診者開始隔離日,Day 0)之居家照護確診個案於 5天隔離期滿後,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有就醫需求,得循常 規診療或視訊診療方式辦理,相關醫療費用支出請循健保 相關規定進行健保案件申報。

三、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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