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函知 11月14日至11月25日期間,實施轄區內各醫療院所、衛生局(所)非侵入式機械血壓計檢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請將受檢之血壓計送至鄰近地點檢查,請
主旨:本分局訂於111年11月14日至11月25日期間,實施轄區內 各醫療院所、衛生局(所)非侵入式機械血壓計檢查,因應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請將受檢之血壓計送至 鄰近地點檢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252
說明:
一、依據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
二、本次檢查以用於上臂部使用之非侵入式機械血壓計為對 象,檢查概不收費,送檢前請先確認器具使用正常。
三、有關本次檢查地點:
(一)基隆地區:基隆市七堵區福五街85巷3號二樓,聯絡人:彭 建偉,連絡電話:02-24525008分機252。
(二)宜蘭地區: 宜蘭縣蘇澳鎮港區1號行政大樓一樓,聯絡 人:林天翊,連絡電話:03-9965955。
正本:基隆市醫師公會、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醫療財團法人臺灣區煤礦業基金會臺灣 礦工醫院、基隆市衛生局、基隆市立醫院、三軍總醫院附設基隆民眾診療服務處 (正榮院區)、宜蘭縣醫師公會、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宜蘭縣羅東鎮衛生所、國立 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宜蘭仁愛醫療財團法人宜蘭仁愛醫院、臺北榮民總 醫院員山分院、財團法人羅許基金會羅東博愛醫院(更換機關代碼)、財團法人天 主教靈醫會羅東聖母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