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 標準」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三條附件一,業 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6日以衛部保字第1111260319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 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 查照。#152
說明: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0月6日衛部保字第1111260319C號函 (附件)辦理。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