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佈達
全聯會函轉知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原訂於9月1日起調整醫療照護相關篩檢對象之檢驗方式為家用快篩,酌予修正以核酸檢驗或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方式併行,併同調整「醫院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施」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原訂於本 (111)年9月1日起調整醫療照護相關篩檢對象之檢驗方式 為家用快篩,酌予修正以核酸檢驗或抗原快篩(含家用快 篩)方式併行,併同調整「醫院因應COVID-19醫療應變措 施」,請 查照。#124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8月 25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386號函副本辦理。
二、本函訊息刊登本會網站。
正本:各縣市醫師公會